虚拟演播室是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践教学的场所,为使演播室管理更科学化、正规化,全面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保证教室安全、整洁、舒适,营造一个良好的专业教学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检查防护设施保管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盗等工作。坚持用电安全,下课下班时检查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关锁门窗。
2.学生分小组上课,每组学生进入演播室和导播室必须保持室内的卫生,不得大声喧哗、随意涂画或乱抛纸屑、杂物。
3.除书籍、笔记等与学习有关的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演播室和导播室内部,更不可以在演播室和导播室内吃任何食物和饮料,严禁吸烟。
4.爱护器材设备,摄像机,三脚架,灯具,主持台,字幕机和导播台、调音台、虚拟演播机用后请关闭并整理;损失器材和设备需登记,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处理。
5.各设备使用前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学生使用机器必须在教师帮助和指导下进行,未经允许不可擅自使用。
6.在录制节目时,应爱护设备,每次用完设备后应将器材和用具放回原处,对演播室内各个线路进行适当整理,不能将线路随意乱放。
7.所有使用本演播室的教师每次都必须认真填写实验项目表,上课前要清点实验室设备有无缺失和损坏,下课后填写演播室上课记录。
8.建立卫生责任制,保持演播室室内地板、蓝箱、导播台及地面的清洁,无垃圾污垢。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规定或损坏教学设备者,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照价赔偿。